2019年5月21日 星期二

舞藝舞蹈補習班學員報名須知


舞藝舞蹈補習班學員報名須知


一、本班上課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(售)他人。
二、上課證請妥慎保管,上課前交給櫃檯登記,下課後取回,未帶上課證者,應先到櫃檯告知姓名,於下次上課時補劃卡;如有遺失,可向櫃檯申請補發,惟以一次為限。
三、報名堂數可以補足學費差額後以少改多,但應在上課三堂以內提出,如已超過三堂,概不受理。
四、本班上課服裝無強制規定,惟上街舞課時,應換穿乾淨運動鞋。
五、本班上課證限在有效期限內使用,逾期作廢,但遇有下列情形時,可檢具證明文件,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向本班提出延期申請,本班將酌予延長有效期限,逾期提出概不受理:
(一)服兵役(軍人補給證)
(二)出國(護照)
(三)懷孕(醫生證明)
(四)傷、病(醫生證明)
(五)婚、喪(喜帖、訃聞)
六、上課證購買後,請在一年內開始使用,有效期限自開始上課日起算。「超過有效期限」或「自購買日起超過一年未開始使用」者,上課證一律作廢。
七、遲到超過30分鐘者,一律禁止進入教室上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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